2011年6月29日,由江苏省、扬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组成的审核小组对扬州阿波罗蓄电池有限公司“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进行了审核换证。据了解,这是扬州阿波罗蓄电池有限公司自1996年首次取得“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以来的第5次换证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过程控制与检验、设备与计量器具管理、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等5大方面。审查组经过厂区及车间生产情况的检查、审查各项记录文件、提问管理岗位和关键岗位人员等方式对扬州阿波罗蓄电池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核。最后,审查组成员一致认为:扬州阿波罗蓄电池有限公司本次“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换证审核顺利通过”,并给予了扬州阿波罗蓄电池有限公司高度肯定与赞扬。审核组组长叶剑谷同志总结到:“我审核了这么多家企业,扬州阿波罗蓄电池应该算是行业当中在质量管理方面的佼佼者,我们只确定了一个重大不符合项,两个一般不符合项,是我所审核的企业包括其他行业当中成绩最好的。一个重大不符合项为安全生产中所涉及的配酸工序的清洗池通道被临时占道;两个一般不符合项也都是安全与文明生产所涉及的问题。希望企业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各项管理工作。”最后,扬州阿波罗蓄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新生先生代表全体员工对省局、市局的各位领导表示感谢,并要求各部门对于审查组指出来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各项细节管理工作。